为深入推进福山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工作,提高农业资源的利用水平,防治大气污染,福山镇坚持零容忍、出重拳,按照“有烟必查、有火必罚”的原则,予以严厉打击。
5月4日下午19时,执法人员发现福山镇红光居猛进队田洋有焚烧秸秆现象。发现火情后,福山镇立即派人到达火点,及时扑灭火情。
经详细调查,当事人朱某萍在红光居猛进队田洋自家田地露天焚烧秸秆及树枝,过火面积约0.5亩。执法人员立即对朱某萍焚违规烧秸秆行为做了批评教育并询问笔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对当事人作出元行政处罚。经批评教育,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保证今后将遵纪守法,不再出现此类行为。
重要提醒:露天焚烧秸秆、垃圾不仅会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还易引起火灾,属于违法行为,执法人员将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对造成严重危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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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顶格处罚元!福山镇一村民因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