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澄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斌率调研组一行5人到澄迈法院,就司法执法工作监督等内容开展调研并座谈,澄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柏定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县人大调研组一行实地走访了我院诉讼服务中心、集约化送达中心、在线矛盾纠纷多元调解室等场所,查看了相关工作台账。
座谈会上,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柏定汇报了我院年审判执行工作和接受监督情况、人大专项调研选题情况等内容,详细介绍我院相关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县人大调研组一行进一步了解了我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审判制约监督体系建设等情况,并听取我院对县人大“两个办法”“一个细则”的意见建议。
与会人员还围绕“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深入开展诉调对接工作”“进一步提升法律宣传实效”“防止校园欺凌和校园贷”“强化法治宣传”“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加强电信诈骗犯罪打击力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欧阳斌充分肯定了我院的工作成效,他指出,此次到县法院调研司法执法监督工作,目的是履行好县人大对县法院的监督职责,同时了解并着力解决法院工作存在的困难,推动县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升。
就如何进一步提升人大对法院工作监督实效,欧阳斌副主任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配合人大监督。县法院要积极引导干警牢固树立人大监督意识,明确法院与人大的“三层法律关系”,自觉主动将法院各项工作置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之下,用实际行动落实人大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抓好统筹结合,推动审执工作与接受监督相融合。把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与推进审执工作、法院队伍建设、深化平安澄迈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加强人大对法院司法执法工作的监督,有效促进法院各项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开展。
三是强化沟通联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职能。县法院要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着力提升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切实让人大代表成为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监督者、参与者和见证者,共同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及现代化幸福澄迈建设。
四是加强建章立制,保障人大对法院行使监督权。针对县法院在接受人大监督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探索建立长效机制,着力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即人大工作报告制度、代表联络制度以及工作监督制度,在个案监督和审判权独立运行之间寻求最佳平衡点,保障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提升制度监督的实效。
韩柏定副院长表示,我院将认真总结梳理县人大提出的意见建议,继续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并结合“能力提升建设年”、深化拓展“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等专项活动,不断提高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撰稿:李子瑜
编辑:张智敏
审核:王尧非
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