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海南矿业公告编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年9月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海南生态软件园沃克公园栋8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全体监事参加了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投资建设电池级氢氧化锂项目(一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关于增加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均回避了对该等议案的表决。上海复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股、,,股、,,股(合计1,,,股)不计入该等议案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淑婉律师、许芳铭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