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汪亮亮胡秀文
近日,海南省高院对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原局长,澄迈县委原书记杨思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杨思涛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对杨思涛的死缓判决。
杨思涛(资料图)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思涛在澄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收、出让和变性,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容积率调整,政府工程项目承揽,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73余万元。另滥用职权,违规指定项目建设、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万元。杨思涛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
年6月15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对杨思涛案进行公开审理,以受贿罪判处杨思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杨思涛不服,提出上诉。
据公开资料,杨思涛,男,汉族,年11月出生,广东大埔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历史学博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年7月参加工作,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杨思涛曾任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海南化肥项目经理,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挂职任副县长,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澄迈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政治部副主任等职务。
年6月起,杨思涛任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年4月,杨思涛落马,年11月被提起公诉。
年7月,杨思涛被“双开”,通报称,杨思涛违反政治纪律,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和换届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杨思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烧香拜佛中寻求精神寄托,手执公器却心怀私欲,大搞家族式腐败,将手中的权力变成家族攫取利益的工具,热衷于搭“天线”、通“人脉”,“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滥权妄为,严重破坏了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
(资料来源:海南高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等)
(来源:极目新闻)
更多精彩资讯请在应用市场下载“极目新闻”客户端,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欢迎提供新闻线索,一经采纳即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