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11月29日,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名称为--1,位于澄迈县金江镇金马大道五横路东侧,总面积.36㎡,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安居型商品住房用地),该地块所建的安居型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原则上不超过元/㎡。
原文如下:
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澄自然资告字18号
经澄迈县人民政府批准,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一)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二)宗地净地情况:
该地块土地征收工作已完成,土地权属清晰,已与被征地单位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等款项已补偿到位。目前地上附着物已清表、无法律经济纠纷、地块周边可以满足施工建设所需的水、电供应,相关设备、机械可以进场施工,该宗地块具备净地出让的条件。经核查,该宗地块不属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
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开发建设要求
(一)按照《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标准(试行)》有关规定,该地块设定出让控制指标,具体如下: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竞得人须与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其他开发建设要求:
根据《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琼国土资规〔〕7号)的规定,参照非省级产业园区房地产业中住宅用地控制指标设定,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5年内,项目达产时投资强度不低于万元/公顷(万元/亩),税收与产值不设定控制指标,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
四、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属境外机构(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加竞买的,按照规定需要提交工商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2.具有下列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次挂牌出让:(1)在澄迈县范围内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2)在澄迈县范围内有闲置土地,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商品住房、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并未及时改正的。
(二)交易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