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徐明锋)4月28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今年3月,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多家企业和个人作出行政处罚,其中澄迈长安光林石材加工场、海南德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以及蔡某诚等4人被罚款合计.万元。
据商报记者统计,在处罚企业上,因违反“三同时”制度,3月14日,澄迈长安光林石材加工场被罚款35.1万元。因未批先建、未验先投,3月9日,海南德煜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被罚款27.74万元。因未采取防扬尘覆盖,3月25日,海南囤跃建材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因未批先建,3月25日,海南金震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2.7万元。因经营农药但未能提供相关的农药经营许可证件,3月2日,澄迈红岗新永隆五金店被责令停止经营农药、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罚款2万元。
在处罚个人上,因未验先投,3月25日,蔡某诚被罚款24.03万元。因开垦IV级保护林地种植菠萝,3月2日,李某云被责令自收到处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恢复原状、罚款14.万元。因占用林地建设养猪棚,3月14日,王某为被责令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恢复原状、罚款3.万元。因擅自在澄迈县瑞溪镇里加村非法挖土,3月9日,唐某波被责令停止违法开采的行为、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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