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0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海南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勇受贿一案,对王勇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王勇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王勇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经查,从年到年,王勇利用担任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海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厅长,三亚市委副书记、三亚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审批、土地性质变更、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万元。
王勇在今年1月11日被“双开”。经查,王勇丧失党的理想信念宗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违规推动填海项目并造成严重后果;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安排他人装样子、搞表演;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活动安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在职务晋升、转业安置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影响帮助家人承揽保险业务,搞权色交易;干预插手司法活动;恣意妄为,把手中权力当作交易的工具,在规划调整、承揽项目、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出庭受审后,王勇受贿的具体金额得以曝光。违法收受多万元财物,在落马“老虎”中也不算少。王勇被判处无期徒刑,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尊严。反腐没有休止符,不论涉案官员级别多高、退休与否,只要存在违法行为,都必然被依法追责。
从履历上看,王勇曾长期在海南省工作,其任职的多个地区都出现了腐败官员。近期海南省的强力反腐态势,也引起了外界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