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1月7日消息(记者王燕珍)一货车驾驶员在驾车逆行时为了逃避电子警察的抓拍,试图以遮挡号牌的方式蒙骗过关,结果被交警找到,最后当事驾驶人被记12分、罚款元。11月7日,澄迈交警公布此案例以此警示。
澄迈交警提供
年10月29日08时10分许,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通过澄迈县老城镇澄江北路卡口探头抓拍的照片,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号牌被黑色塑料袋遮挡,且逆向行驶,造成抓拍探头无法正确识别车辆信息。
澄迈交警提供
老城镇澄江北路是一条单向行驶机动车道,货车驾驶员明目张胆地遮挡号牌逆向行驶,必须找到当事车辆。澄迈公安交警通过监控查询,很快找到了这名“掩耳盗铃”的货车驾驶员。
经询问,该货车驾驶员冯某为了方便送货,明知澄江北路是单行道,却带着一丝侥幸的心理,用黑色塑料袋遮挡车辆号牌逆行,以为这样就不会被交警发现处罚。
澄迈公安交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对驾驶员冯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逆向行驶的两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驾驶证记12分,罚款元的处罚。
澄迈公安交警提示:车辆号牌是车辆的“身份证”,必须按规定悬挂,保持清晰,任何遮挡行为都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遮挡号牌形式来逃避“电子警察”拍摄的行为就是“掩耳盗铃”,逃脱不了应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