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外来(返)儋州人员
防控措施的通告
根据国内疫情形势变化,经研判,儋州市对省外来(返)儋州人员的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儋州市对省外来(返)儋人员实行分类管理,请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人员抵儋后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居)、宾馆、单位报备,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若各类地区之间有重合,则按照较为严格的防控措施落实。分类地区名单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
对因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而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儋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值班电话及各镇(办事处)疫情咨询电话。后续有关政策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20日
关于调整省外来(返)东方人员
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综合研判,东方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在原省外来(返)东方人员管理措施的基础上,即日起对部分人员管理措施进行调整,具体措施如下:
一、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及7天内有本土疫情的地级市旅居史入琼人员,按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政策执行。
详见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