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中工网
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年9月4日起,海南澄迈县部分区域调整风险等级,具体如下:
将澄迈县老城开发区物流一横路(美秀村段)的普洛斯海南澄迈物流园、海洋石油装备制造项目、海南振邦物流有限公司、海南钢材大市场,老城开发区物流一横路(富官村段)、金马大道、物流金四路、物流二号路合围区域,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中风险区。
将老城开发区工业大道、金马大道、西线高速公路、花场湾内海合围区域(除高风险以外区域),老城开发区北一环路、疏港北路与北二环路交界处、美伦河、大场村、盈滨大道、海榆西线、工业大道、富音路合围区域,老城开发区南一环路、海榆西线、南二环路、美伦路合围区域,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调整后,澄迈县辖区内高风险区5个,中风险区5个。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及中风险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的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