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前期甘蔗的大面积生产,是经营地主为商品而生产的经济作物
广东的甘蔗生产,在清代前期居全国首位。其产蔗基地,主要集中在广州、潮州、廉州三府。从广州府来看,在清初已经是“蔗田与禾田等”,“连冈接阜,一望丛若芦苇”。东莞县石龙乡,“其地,千亩潮蔗”;篁村,河田两地种蔗,“动连千顷,随其土宜为货”,经营甘蔗的地主,“多致末富”。新会县在康熙四十八年时,种蔗地主,“在近城搭盖葵厂榨糖”,计有糖厂二十余户,多雇工人“开榨”。这一地区,每年从冬至到次年清明是榨糖旺季。
禧糖时,“上农一人一寮(即厂),中农五之,下农八之、十之功所调“上农”一家开一糖厂,势必雇佣工人,非经营地主是开不起的“糖寮”榨出来的各种糖,不但“售于天下”,而且运往国外。有的种蔗地主,自己不榨糖,而是出卖于专门收购甘蔗的“糖户”。开糖坊的“糖户”,番禺、东莞,增城人约占十分之四,阳春人约占十分之六。他们经营糖厂,“多以是致富”。其次再从潮州府来看,产甘蔗最多的,主要集中在揭阳,大埔,澄海(今汕头)三县。
揭阳县在康熙未雍正初年,每当收蔗之后,经营甘蔗的地主,“以牛车绞出蔗浆,炼成乌糖、砂糖、白糖”,再转手于糖商,由海上“贩吴越间,获利甚溥”。大埔县的种蔗地主,煮汗炼糖,”卖于糖商,“以贩外省”。澄海县乾隆时期,大面积种植甘蔗。“当糖盛熟时”,有的经营地主雇佣雷州,琼州府人,设糖寮“绞甘蔗汁”煮糖贩卖。有的则直接把甘蔗卖于“富商大贾”以图利。
再从廉州府来看。乾隆年间合浦县,竟然出现了佃户向地主出租大批土地,专门种植甘蔗,并开糖坊,雇工经营,熬糖发卖的事例。这些佃户,实际上成了经营地主。钦州在雍正时,“地尚荒而不治,自乾隆以后,外府州县人迁居钦(州)者,五倍土著。人力既集,百利具兴,山原陵谷,皆垦辟种植甘蔗”。蔗农多自己开设“糖漏(厂)”。道光年间,钦州计有开“糖漏行者数十所”。“每年外府大贾,驾海舶诣钦采贩者,金计数十万”。
福建省在清前期也是我国出产甘蔗的又一重要基地。延平府永安县,雍正年间普种甘蔗。有的佃户向地主租来大批土地,“不顾民食,将平洋腴田种蔗”,“利较谷倍”。佃户实质上是种植经济作物的经营地主。特别是台湾府,“蔗田万顷碧萋萋,一望笼葱路欲迷”。乾隆年间,彰化,嘉义,风山三县,每年产“蔗糖约六十余万篓,每篓一百七八十斤”,合计约一千万斤上下。“全台仰望资生,四方奔趋图息,莫此为甚”。每年十月甘蔗收获季节,“筑廨(厂)屋,置蔗车,雇募人工”。“廊中人工,糖师二人,火工二人。煮蔗计车工二人,牛婆二人,剥蔗七人,采蔗尾一人,看牛一人。工价逐月六七十金”。
“每廊用十二牛,日夜硖蔗。另四牛载蔗到廊,又二牛负蔗尾,一牛配园”。榨出的糖,首先运往厦门,再销售全国各地,“乌糖色赤而松者,于苏州发卖。若糖湿色黑,于上海、宁波、镇江诸处行销”。最好的糖,还出口日本及“吕宋诸国”。台湾这样大量种植甘蔗,不是土著,而是广东潮,惠和福建漳、泉等处渡海移台的人民。他们“雇募人工”,“工价逐月六七十金”。开设这样大规模的糖厂,绝非自耕农民,而是有钱的经营地主。
江西也是有名的产蔗区之一。南安府南康县,乾隆年间种植甘蔗,巳经是年“煎糖可若干万石”。“嘉道以来,种植繁多,埒于禾稼。核其岁入,几与闽粤争利广矣。惟是利厚竞趋,种植日广,始于菪确,终及膏腴。而制糖则又碾转煎熬”。抚州府东乡县,“土田少,而沙地多,沙地宜蔗”。因而“种蔗者多,蔗价贵”,专门生产“沙糖”。赣州府雩都县,乾隆年间种甘蔗,“濒江(赣江)数处,一望深青,种之者皆闽人”榨成糖后,“乘载而去者,皆西北江南巨商大贾,计其交易,每岁裹镪不下万金”
清代前期,干鲜水果、蔬菜、花木的生产,也出现了经营地主阶层
首先是柑桔的生产。浙江西安县(今衢县),在明代时,只有城西石航埠二十里上下栽种桔树。清代乾隆年间,扩大到“城埠头及洋村并城中隙地,遍栽”桔树,到处是桔园。专门经营桔园的地主称“园户”。西安县桔子的品种有朱桔、绿桔、狮桔、漆碟红、金扁桔等。其中惟“狮桔”“皮厚而耐寒,可致远(运)”。“园户摘其佳者”,卖于商贩,“商贩多用大桶捆载”,借以御寒包装,远运北京出卖。
西安县所产的“朱桔(也)盛行京师,岁以为常”。江西临江府清江县,乾隆年间有的经营地主,“家置柑园为产”。品种有黄柑、朱柑、香柑、密罗柑等。惟“狮头柑最大,又曰密瓮柑”,“每柑熟时”,主人将其“市于吴客”。建昌府南丰县的密桔,“四方知名,杨梅村人多不事农功,专以此为业”。湖南湘潭县产桔,“居民多种之,一园数千株,可抵良田百亩”,“惟云塘所产,味尤甘美”。
广东的柑桔生产,居全国首位。康熙年间,番禺县鹿步都,“自小坑火村至罗冈三四十里”,多以柑桔为业。“每田一亩,种柑桔四五十株”,“连冈接阜,弥望不穷”。每年正月,增城县广利墟,“卖柑桔秧者数十百人,其土良,其柑甜美,胜于四会、新兴”。道光年间,新会县,盛产柑桔,“种植者千万株”,“每岁大贾收其皮,售于他省”。
其次是龙眼荔枝、槟榔的生产。广东顺德县生产龙眼,“弥望无际,约有数十万株”。还有以种植荔枝、龙眼“以致末富”的大经营地主。东莞县石龙墟,有一家拥有“千树荔”的大户。增城县是荔支著名产地,仅沙贝乡就有数十个品种。当荔支尚未成熟时,“他县好事者,……先以兼金购之,乃得其状元红等,贱如菽栗,岁收数万斤,贩于他方”。盛产荔枝的“园户”,谓之“大户”,因而当地有“家有荔支千株,其人与万户侯等”的谚语。在广州等地,也有很多“衣食荔支龙眼”的人。
槟榔多产于琼州府(今海南岛),“以会同为上,乐会次之,儋(州)、崖(州)、万(州)、文昌、澄迈、定安、临高、陵水又次之”。这些州县,“皆以槟榔为业,岁售于东西两粤者十之三,于交趾、扶南十之七,以白心者为贵”。槟榔品种甚多,不同的品种,销路也不同。如槟榔青,“芳琼人最嗜之”;槟榔肉,“则廉(州)、钦(州)、新会及西粤、交趾人嗜之”;枣子槟榔,“则高(州)、雷(州)、阳江、阳春人嗜之”;“以盐渍曰槟榔咸,则广州、肇庆人嗜之”;干槟榔,“则惠(州)、潮(州)、东莞、顺德人嗜之”。乾隆初年,定安县,有柯氏兄弟,赚买大片荒地,种植槟榔树五万株,靠出卖槟榔获取利润,从事槟榔园的经营,是一个典型的经营地主。
最后是干鲜菜蔬、木棉、花卉的生产。浙江于潜县生产竹笋,挖笋晒干,名曰“笋干”。经营山竹的地主,每到春季,雨后挖笋,“就山设厂,采笋煮之,爆之为青笋干,贮以篓,虽久不黑。老嫩兼半者谓之摘尖,嫩者为之笋尖,极嫩者谓之尖上尖,味美价尤贵。嘉前、嘉后二乡,所出颇多”。笋干“贩鬻于嘉(兴)、苏(州)以千百计,为谋生之资”。安徽铜陵县“地产姜,向于大通镇发卖,俗名大通姜”。大通姜“四乡多艺之集镇出售。每岁不下数十万石”。
山东曹州府是全国著名的牡丹、芍药等名贵花卉的故乡。菏泽县有牡丹芍药“以数十百种”,到处一片花海,乡人大片种植,“贫人赖以营殖”。曹县有“好种花树(者),多至数十亩”,雇长、短工人经营的“花户”。濮县、观城县,与汶上、郓城交界处,“多殷实之家”,“其地肥饶,木棉一亩,可拾二百斤(花)。竟有种棉“万亩之家”的经营地主。
经营地主阶层土地来源是多种多样的。有的利用经济上的优势,以货币为手段,通过中间人契买来的;有的则是从大地主、山场主手中租佃的。但经营地主究竟不是资本主义的农场主,而是一种由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经济形态。在他们管理过程当中,仍然具有浓厚的封建特性。但经营地主阶层的出现,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提高,促进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为农村中资本主义的萌芽,起了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清代地主阶层的生活》《清史稿》《“多元一体”的清代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