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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所项目校拟被确定为海南省中小学教育

  海南日报记者张琬茜

  日前,海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第三批(年)40所全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培育的项目校进行评估验收名,拟同意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等40所项目校通过验收,确定为“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

  本次评估答辩通过线下开展,专家组通过认真评审各校报送的材料、听取学校陈述、答辩及综合评议,拟同意40所项目校通过验收,确定为“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现将验收结果(按分数高至低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截至年8月31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验收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书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8月31日前通过邮递(以邮戳为准)或电子邮件(扫描件)送达省电化教育馆。   附:第三批(年)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校培育评估验收结果

(海南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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