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李兴民通讯员陈焕林摄影报道)日前,澄迈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位于澄迈县老城开发区北一环路3.5公里处的众帆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厂区内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对其进行了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前期,澄迈消防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在对众帆钢化玻璃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厂房的疏散通道堆放生产机器,存在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问题,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此,澄迈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现场指出了厂房的违法行为,并要求其立即整改,同时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给予众帆钢化玻璃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厂房负责人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占用疏散通道的危害性,将立刻召集员工对机器进行搬离清除,同时今后一定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着力为厂房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下一步,澄迈消防大队将全面深化开展消防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切实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加强消防宣传教育,积极为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消防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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