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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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2月14日消息(记者蒙健)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澄迈金江京海口腔诊所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近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诊所予以罚没款共计元。
据介绍,今年7月27日,澄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澄迈金江京海口腔诊所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该诊所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该诊所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经执法人员调查了解到,澄迈金江京海口腔诊所是从年开始至今从事口腔诊疗活动,年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而在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之前,该诊所并未取得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年11月,林某存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一直都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但一直都没办下来。澄迈金江京海口腔诊所开展诊疗活动以来,没有做诊疗记录,不提供收据也未做账单记录,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诊疗活动以来所得收入元。同时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澄迈金江京海口腔诊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我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
近日,澄迈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诊所予以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医疗器械,没收违法所得元,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被予以罚款元,因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被罚款元,罚没款共计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