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生态软件园:
海南生态软件园是“海南省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和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被工信部等部委认定为“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被科技部等部委认定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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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简介:
海南生态软件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1月6日,是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一家专业科技园区开发管理公司,负责海南生态软件园的投资、建设、招商和管理。
海南生态软件园是海南“一岛一区两园”省级发展战略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海南“十二五”期间把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成支柱产业的重要平台。年12月31日,海南生态软件园作为海南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要内容写入《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
园区优势:
天然氧吧:澄迈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含量平均45毫克,符合国家一类地区标准;空气中每立方厘米负离子含量平均个/m,属A级标准范围。
富硒福地:土质成分构成中含有玄武岩地质。传统的打深井取用水,打出来的井水是岩层间的矿泉水,既不受污染,又含有硒等多种人体所必需的微量元素。
长寿之乡:中国首个世界长寿之乡,百岁老人比例35人/10万人,5倍于国际标准(《乡村中国行——探秘长寿之乡澄迈》CCTV6)。
周边环境:园区30分钟车程范围内未来有观澜湖等40多个高尔夫球场,火山口国家地质公园,冯小刚电影公社,侯臣咖啡庄园等。
交通便利:海陆空交通一体化,美兰国际机场、环岛高速、环岛高铁、跨海大桥、枢纽港口,海南连接岛外的交通枢纽。
海口向西发展,四条快速干道连接市区,高铁一站到新市政中心、二站到老城区、三站到美兰国际机场。
园区项目:
主导产业:以互联网、文化创意、健康服务三大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
入园企业:
自年5月20日开工以来,海南生态软件园入园企业数达到家,中科院云计算中心、印度NIIT、中软、长城信息、久其软件、展创光电等企业落户园区。入驻工作人员超人,园区建设初具规模,年园区园区实现产值93.3亿元。
园区服务:
1、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海南生态软件园作为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验区,提供各类应用型IT培训机构,致力于打造IT应用人才培养基地,构建人才招聘、人才培训、人才定制的综合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2、融资服务平台
园区设立和引进创投基金、产业基金、担保公司、科技银行等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天使基金、创投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科技银行、担保公司、信用贷款等多层次的金融服务。
园区基金:园区发起申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引导的2.5亿元“海南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为园区提供天使投资、VE、PE融资服务,投资领域主要包括软件开发与系统集成、软件服务外包、数字内容服务、互联网服务、移动互联网服务、电子商务、IT培训等。
投资机构:与知名投资机构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园区企业提供风险投资、VC、PE服务。
银行贷款:通过与国有四大银行及各类商业银行合作,为入园企业提供专业融资解决方案,丰富企业融资渠道。
互联网金融:通过与P2P网络贷款平台、第三方支付平台等合作帮助企业开拓融资渠道及业务合作。
众筹:联合知名众筹平台(众筹网等)为园区优秀的创业项目提供更多融资渠道。
3、公共技术平台
园区推进与IBM中小企业服务云平台、中国建筑设计总院建筑设计云平台等的合作,形成游戏动漫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软件开发、测试公共技术平台、数据中心作为支撑的园区公共技术平台。
园区优惠政策
1、人才政策
海南省政府专门出台《海南生态软件园人才服务管理改革试验区政策》
(1)个人所得税奖励
园区企业高管、技术骨干工资薪金和劳务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最高%奖励,为期五年;来源于其所在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50%,为期五年,最高总额度万元。
(2)海南省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1)对携带科技成果来海南创业,给予一次性拨付-万元创新创业启动经费。
2)办公用房补贴、住房安家补贴,一次性发给不低于20万元安家补贴或提供平米的住房。
3)地方个税及其他相关营业税分成部分返还个人补贴。
(3)海南省创业英才
创业英才实施一次性补助:
1)第一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80-万元。
2)第二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50-70万元。
3)第三层次创业英才培养对象30-40万元。
2、财税政策
(1)企业税地方分享部分最高50%奖励。
(2)高管、技术骨干个人所得税最高%奖励。
(3)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动漫、网络游戏产品,经评审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5万元开发经费。
(5)高管、技术骨干来源于其所在企业的股权、期权、知识产权成果所得形成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给予50%五年期奖励,最高总额度万元。
3、金融政策
(1)主板上市企业
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
对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万元;再融资额1亿元以下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2)新三板上市企业
企业完成改制后奖励50万元,成功挂牌后再给予万元奖励(省级奖励60万元,县级奖励70万元)。
针对海南生态软件园前10家挂牌企业给予30万元额外奖励。
企业成功挂牌,给予主办券商奖励10万元、会计师事务所奖励4万元、律师事务所奖励2万元。
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和高新技术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
4、产业资金
海南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电子信息制造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1亿-3亿元,地方财政贡献万元以上,给予固定资产总投资3%产业扶持;固定资产投资3亿-5亿元,地方财政贡献万元以上,给予固定资产总投资5%产业扶持;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地方财政贡献万元以上,给予固定资产总投资8%产业扶持。
1)年产值2亿元-5亿元企业,给予万元奖励;年产值5亿元以上企业,给予万元奖励。
2)大专以上且与园区IT企业签署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培训机构元/人的培训补贴。
海南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
1)以金融机构贷款为主投资的,每个项目贴息年限一般不超过3年,每年贴息额一般不超过万元。
2)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资金资助不超过万元。
3)对贡献突出、示范效应明显的项目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万元。
海南省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1)对于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单个项目资助额度不超过万元。
2)对于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单个项目贴息额度不超过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自认定之日起3年内,按照贷款年日均余额的1%给予贴息。
2)承担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建设任务,给予投资额30%的配套扶持,承担等国家科技项目(课题),给予20万元配套扶持以及其他。
3)为开发新技术等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摊销。
4)对于认定的产学研联盟,一次性给予50万元扶持,专项用于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海南省节能专项资金
1)能技术改造项目(要求年节能量0吨标准煤及以上)使用专项资金采用奖励的方式,奖励标准为每节约1吨标准煤奖励元,单个项目的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万元。
2)节能技术研究开发等其他项目使用专项资金采用补助的方式,按照项目总投资的3%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万元。
海南省对于文化产业发展扶持
1)土地政策:实施协议出让、作价出资、租赁等方式供地,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安排适当面积的配套经营性项目用地等方式。
2)财税政策:对相关文化发布、咨询产业实施面营业税以及其他相关资金补贴。
3)投融资政策:对于特定项目、企业实施贴息以及融资专项补贴。
海南省资本市场发展管理资金
1)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万元。
2)对上市公司再融资金额1亿元以上的,一次性奖励万元,再融资额1亿元以下(不含1亿元)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
3)对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融资方式成功融资的企业,按其融资金额的2‰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万元。
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对中小企业研究、开发及中间试验阶段的必要补助,用于对行业内大型企业和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影响深远的重点研发项目的必要补助。
2)对创新型信息技术推广示范以及成熟型信息技术应用项目的贷款贴息补助。
3)对处于种子期和起步期创业企业的风险投资实施资金支持。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
1)对于企业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国家资助控制在万元以内,海南省控制在万元以内。
2)对于企业以银行贷款为主投资的项目,采取专项资金贷款方式,国家贴息额度最多不超过万元,海南省最多不超过万元,期限不超过2年。
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1)对重点发展项目所需资金给予补助。
2)通过银行贷款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补贴。3)通过保险公司实施重点发展项目所实际发生的保费给予补贴。
4)对符合支持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规定标准给予奖励。
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
1)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以无偿资助方式为主。
产业化、应用示范与推广类项目以贷款贴息方式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