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卡获利,得不偿失澄迈法院第一季度审理

北京哪有看白癜风的 https://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法官,我不知道把银行卡借给别人也是犯法的,以为只要自己没有去骗钱就没事,我才刚二十岁,社会阅历太浅了,我现在真的知道错了,希望法官能给我一个改过的机会……”

在澄迈法院庭审现场,被告人蔡某在开庭审理的最后陈述阶段,对合议庭哭着说出了以上这段话。这名00后的蔡某为何会触犯刑法,在澄迈法院开庭受审呢?

据悉,00后的蔡某,初中毕业后一直没有稳定的工作,某天,蔡某在某视频软件上认识了符某1(未到案),符某1利用蔡某年龄小、没有稳定工作、迫切想要挣钱的想法,让蔡某以本人的名义办理一张中国银行卡,供其用于网络赌博,其给予蔡某一定的好处费。在蔡某尝到好处后,符某1还介绍了符某2(未到案)给蔡某认识,年6月,符某2和蔡某约定,由蔡某提供银行卡给符某2等人用于网络赌博资金结算,每张银行卡每月租金人民币元。

之后,蔡某连续“作案”,除之前已经通过符某1交给符某2的中国银行卡外,又陆续办理了中国农业银行卡、邮政储蓄银行卡、农村信用社银行卡、交通银行卡、兴业银行卡等5张银行卡,同时将绑定的手机卡交给符某2等人使用。期间,蔡某共收取符某2等人好处费1元。年10月12日,蔡某被民警抓获到案,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目前该案已当庭作出判决,澄迈法院以蔡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0元,蔡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元全部退赔,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据统计,仅年第一季度,澄迈法院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18件,电信网络诈骗严厉打击态势之强烈可见一斑。在当前已审结的案件中,分别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

法官寄语:

本案中被告人蔡某禁不住金钱的诱惑,频频办理银行卡给他人使用,所获得的好处费不仅被全部没收,还被判处了刑罚,对年轻的他日后生活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影响,可谓得不偿失。实际上,这样的“蔡某”远不止一个,年第一季度,澄迈法院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的被告人多为90后、00后人群,他们因为社会阅历较浅,在经济能力较弱以及不法分子的蛊惑之下,更容易被电信网络犯罪分子利用。

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信用卡、手机卡,切莫不经意间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切勿让一个个“蔡某”的悲剧发生在自己的身上,否则悔之晚矣!

END

撰稿:赵明伟

编辑:张智敏

审核:王尧非

扫码


转载请注明:http://www.abachildren.com/sszl/52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