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海南日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审核把关和综合比选,在深入考察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研究确定了海南省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
一、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推荐对象(7名,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飞,男,汉族,现任海南省东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王川兴,男,汉族,现任海南省澄迈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刘国峰,男,汉族,现任海南省白沙黎族自治县阜龙乡党委书记。
李选婕,女,汉族,现任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第二检察部四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员。
陈燕华,男,汉族,现任海南省三沙市七连屿工委、管委会一级主任科员。
翁春雷,女,汉族,现任海南省海口市第二看守所副所长、二级警长。
黄莹莹,女,黎族,现任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党委书记。
二、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推荐对象(4个)
海南省文昌市龙楼镇党委
海南省五指山市水满乡党委
海南省商务厅外商投资管理处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疾病预防控制处
公示期为年5月13日至5月19日(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举报等方式,实事求是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提倡实名举报。我们将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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