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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通报6起典型案例,涉及民生工程及实

(源自:书乡蓬溪)为深入推进全县“查问题、讲担当、提效能”作风整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切实履职担当、抓实质量效率,我县近日通报了6起督查1—9月民生工程及民生实事发现的账表账实不符问题典型案例。

1、天然林保护及退耕还林项目资金问题。

县财政局农业股工作人员罗婷对资金填报口径把握不准,将省下达资金.08万元作为县级下达资金.84万元填报,实际下达.84万元。

2、城乡垃圾、污水集中整治项目资金问题。

县住建局计财股股长陈剑对填报口径把握不准,将年乡镇污水处理项目专项债券资金作为年民生工程资金填报,由县住建局副局长张素芳审核后报送,填报拨付不属于年民生工程资金万元。

3、新改建公共厕所项目资金问题。

县住建局村建股股长李中良将计划于10月拨付的.56万元填报为1-9月拨付数据,由县住建局副局长张素芳审核后报送,实际拨付49.56万元。

4、文化设施免费开放项目资金问题。

县文广新局财务股副股长郭萍对资金填报口径理解错误,将县财政局下达资金.98万元理解为拨付资金填报,实际拨付.36万元。

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项目资金问题。

县教体局营养办工作人员田俊,按照全年任务万元的75%计算,填报资金拨付.5万元,由县教体局分管领导袁媛审核后报送。截至10月22日,实际拨付.26万元。

6、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改造提升项目资金问题。

县民政局局长邓涛在9月21日、25日现场检查时,发现施工质量未达到资金拨付要求,未实际拨付。民生工程报表填报万元,实际拨付39.8万元。

网络配图

针对以上问题反映的个别部门存在经办人员责任心不强、政策业务不熟、工作不细致不严谨等问题,经研究,县作风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对县财政局罗婷、县住建局陈剑、县住建局李中良、县文广新局郭萍、县教体局袁媛、田俊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取消县教体局田俊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分别扣减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分1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彭普诚对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文广新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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