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原院长巨额受贿案一审宣判
近日,澄迈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巨额受贿案件,被告人罗某敏在担任澄迈县卫生局副局长医院院长职务期间,在药品及医疗设备采购审批、货款结算等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7万元,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万元。
经查,年,为了在药品采购计划审批、货款支付等方面得医院院长罗某敏的关照和帮忙,湖南天鼎医药有限公司海南区域经理苏某先后多次送给罗某敏药品好处费共计70.1万元。年上半年,苏某医院国益堂便民大药房因偷税漏税问题被发现,为该罚款事宜,苏某请托罗某敏帮忙疏通关系,并于年上半年送给其15万元;年,便民大药房被澄迈县审计部门发现其设立及经营不符合相关报备手续,要求整改,苏某再次请托罗某敏帮忙,并于年1月再次送给罗某敏15万元表示感谢。在此7年间,罗某敏收受苏某贿赂金额共达.1万。
除此之外,罗某敏均因其澄迈县卫生局副医院院长的身份便利,先后多次与5名不同医药公司医药代表接触,为他们提供在设备采购计划审批、设备款支付等方面的关照和帮忙,并获得好处费共计人民币.6万元。
儋州检察院决定逮捕儋州市教育局原局长周春声
10月23日,记者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儋州市教育局原局长周春声(正处级)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由儋州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年10月18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对犯罪嫌疑人周春声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海南日报客户端南海网
记者:陈卓斌姚皓
编辑丨杨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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