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12月1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高鹏)12月11日,记者从“海南惠台3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海南省制定出台《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贯彻落实〈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意见》(简称“海南30条惠台措施”),中共海南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省台办主任刘耿介绍了海南30条惠台措施的五个主要特点。
刘耿说,海南30条惠台措施突出了海南特色,琼台地缘相近、血缘相亲、人文相通,琼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素来热络,尤其是农业交流合作为海南省农业升级换代作出重要贡献。针对农业台商进行转型升级、发展共享农庄、科技设施农业问题,在第9条做了明确回应,可组织或参与海南农业专业合作社、支持台胞承租土地、同等适用设施农用地管理规定等。第3条,规定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澄迈示范基地建设,鼓励进园区发展;第7条,医院、康养机构;第11条,依托博鳌亚洲论坛平台做文章是海南省的独特优势,少数民族交流为特色的保亭海峡两岸交流基地、海航、泰龙城等建设青创基地,都充分体现海南特色。
海南30条惠台措施突出创新改革,优化涉台营商环境,吸引台资入驻,就要打造政策高地。第10条推动琼台口岸通关与监管等领域合作,简化入境审批手续;第15条、第24条支持台胞进入涉法涉诉合作领域;第21条,我省作为全国仅有的12个开放台胞报考事业单位的省份之一,明确台胞可竞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
海南30条惠台措施突出台胞认同感和获得感,让台胞台商能融入海南,积极工作、生活和发展。第6条鼓励发挥台协作用;第16条参评荣誉称号和奖项;第19条参评人才认定;第20条解决子女入学问题;第24条参与社会公益性服务活动和参政议政;第25条同等购买各项保险、缴纳公积金;第26条购房限购政策的突破,提供就医、生活便利;第27条社会公共福利同等保障等;第28条维护台胞合法权益落实责任的原则,让台胞有切实的获得感。
海南30条惠台措施突出含金量,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第3条至少1亿元的海峡两岸(海南)科技文创产业发展基金;第4条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扶持;第1、8、13、14条,鼓励设立台资银行,享受担保融资的奖补政策,申报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第17、18条创建两岸和琼台青创基地,给予实习见习补贴;第26条同等享受人才引进购房政策。
海南30条惠台措施突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要让台胞分享海南省发展机遇。第1、2条,支持来海南设立总部,发展总部经济;第5条,同等享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先行先试政策。通过各项便利,吸引台胞台商积极参与琼台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的交流合作。
刘耿说,海南是台资企业集中集聚发展的地方之一,目前累计在海南注册的台资企业有多家,涉及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领域,来琼创业、就业的台湾同胞日趋增多,广大台胞对海南省落实同等待遇需求强烈。出台海南30条惠台措施,既是按照国家要求,将惠台政策进行集中展示,表达对台胞、台企来琼发展的大力支持,同时也必将进一步促进琼台经济文化融合发展,聚集更多台湾企业和人才来海南投资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