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银龄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川教函﹝﹞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现就做好年银龄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受援学校须为县镇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二、招募人数
全县共招募6人,不限学校及学科。
三、资格条件
申请银龄讲学计划的退休教师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年龄一般在65岁(包含)以下,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教育教学经验丰富。讲学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四、岗位职责
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县教体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银龄讲学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正式签约前,讲学教师需提供近六个月体检报告。讲学教师服务期间,受援学校对其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五、招募程序
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原则,从受援县学校实际需要出发,可根据报名情况,由县教体局在招募总额内调整学校或专业岗位,确保足额招募。
符合基本条件的退休优秀教师结合岗位需求,按照公告公布的方式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名。县教体局根据招募公告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组织遴选、公示公布、签订协议。
六、经费保障
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年人均2万元,由中央财政负担。
七、政策保障
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年8月20日前。
2、报名地点:蓬溪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
3、联系-。
4、报名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任职资格文件复印件,体检报告,外县教师需当地教育部门提供证明材料。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