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批次,其中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文昌、澄迈、东方、五指山等市县鸡肉、鸭肉、乌鸡等食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
一、文昌百佳汇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5的生鸡肉,检验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文昌文城诒钢肉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7的生鸡肉,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和替米考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澄迈金江中心市场李小玲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5的鸭肉,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澄迈金江中心市场李小玲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5的鸡肉,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澄迈老城农贸市场吴先财摊位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6的鸡肉,检验项目多西环素(强力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东方佳佳福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6的乌鸡,检验项目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五指山鸿鑫农贸市场太创生鸭摊销售的生产日期/批号为-04-16的鸭肉,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据介绍,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来源:国际旅游岛商报
编辑丨唐咪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