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禁售调味电子烟是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的重要举措之一,《电子烟》国家标准明确规定,电子烟产品不应对未成年人产生诱导性,不应使产品特征风味呈现除烟草外的其他风味。《电子烟》国家标准方面将于年10月1日正式实施。过渡期内,电子烟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电子烟》国家标准,尽快进行产品合规性设计、完成产品改造。过渡期结束后,没有通过技术审评的产品不得在境内上市销售。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检察日报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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