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1月25日,经海南省疾控中心检测,一名来澄迈的湖北籍人士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患者曾于1月21日下午16:05从海口西站搭乘班次车(车牌号:琼C5A)前往澄迈福山高速路口,随后搭乘一辆“风采车”前往台湾风情小镇小区。
患者于1月22日上午10:00-12:00在福山镇菜市场购买肉菜、大米等物资,在菜市场入口处购买甘蔗。
12:00,在一心堂药店对面的公交站搭乘坐福宏公司公交车(车牌号:琼CD)返回台湾风情小镇小区。
二、目前我省确诊的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曾于年1月20日13:00至14:30在澄迈县老城“白莲香鹅饭店”用中餐。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与上述两个情况时间有接触的人员请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一)请自行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不要外出及聚会,每天自行测两次体温(上午测体温一次,下午测体温一次)。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立即到就近卫生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接触情况。
(二)请在就诊过程中,全程佩戴外科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居家隔离人员如有需求可致电:-、,有专业人员为您解答指导。
来源:南国都市报
记者:石祖波
编辑:粟蕾
值班主任:林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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