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你局采取有力措施精准施治,深入研究分析风险点,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抓好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廉洁教育……”年2月,针对澄迈县住建局下属单位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工作人员林某某严重违法案件,澄迈县监委向该局发出了一份监察建议书,并提出完善管理规章制度、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等针对性意见,督促其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
接到监察建议书后,县住建局和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分别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要求干部职工汲取教训、正确履职、廉洁从政,并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梳理再造审批流程,明确责任到人,完善《澄迈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章管理规定》等有关制度,进一步防范化解审批过程中的廉政风险。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用好监察建议书,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深层次、制度性问题,精准运用监察建议,直指相关单位在依法履行职责、体制机制等存在的问题漏洞,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意见建议,做到既点痛穴指问题,又开“处方”治“病根”,帮助职能部门查找监管盲点,有效堵塞制度漏洞。
发出建议书只是起点,整改落地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坚持“谁制发、谁负责、共监督”的工作机制,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对纪检监察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加强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是《监察法》赋予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我们将充分发挥监察建议书的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及时发现总结查办案件中发现的制度漏洞,瞄准靶向施良策,用好监察建议推动标本兼治。
来源:清廉海南网
作者:徐红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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