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4日消息(陈栋作者赵明伟)近日,澄迈法院开庭审理一宗涉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
庭审现场。
据了解,被告人张某等8人被指控在年至年期间,长期在澄迈县金江镇地区非法放高利贷,期间张某为达到敛财目的,纠集被告人刘某等人,采取威胁、恐吓、非法拘禁等方式实施催收非法债务、强迫交易犯罪活动,形成了以张某为首,刘某、曾某等7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被告人张某放贷时与借款人约定高额利息,月息常在5%-10%不等,在借款人无力偿还不断垒高的利息时,被告人张某指使刘某等人采用威胁、恐吓的方式催促借款人还款,甚至到借款人的工作单位讨要非法债务,造成恶劣影响。据其中指控的一宗强迫交易罪的事实,张某为获得高额利息,指使刘某等人胁迫借款人,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出售给刘某,以获取非法利益。
本案由澄迈法院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开庭审理,本次开庭经过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几个阶段。近12个小时的庭审中,合议庭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掌握庭审节奏,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切实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项权利。因案件人数较多,案情复杂,合议庭将在合议后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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