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8月30日,澄迈县一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在澄迈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老城镇和大丰镇村“三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等余人现场旁听庭审全过程,通过“身边人”的“身边案”教育警示基层干部守纪律、讲规矩,遵守法律、敬畏法律。
据悉,因老城镇文玉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邓某勇,文玉村委会玉堂村民小组长陈某江,文玉村委会文楠村民小组长王某发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参与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阻挠企业正常施工,造成企业经济损失严重,年4月澄迈县纪委对上述三人立案审查。同年8月,给予邓某勇开除党籍处分。
检察机关指控:年至年3月,被告人林某成、邓某勇、陈某江、王某发、陈某、陈某芬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多次煽动、组织村民阻拦项目施工,情节严重,致使企业无法进行生产,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及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通讯员:乐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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